中德兩國均受益于全球化進程,但都面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的挑戰,兩國在經貿領域的互利合作是主流,尤其是在省州經貿合作、中小企業合作、創新研發合作、第三方市場合作等領域具有潛力
2010年,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加強中德服務企業合作的聯合聲明》、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共同支持建立中德生態園的諒解備忘錄》、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開展出口信貸機構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國商務部與德國經濟合作與發展部簽署《關于加強經濟技術合作的聯合意向聲明》;
至臻聯合會計事務所作為一家國際化,多元化的老牌會計事務所,我們將設立專輯文章,分期為大家詳盡的講解《德國投資的注意事項》。
2010年,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加強中德服務企業合作的聯合聲明》、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共同支持建立中德生態園的諒解備忘錄》、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開展出口信貸機構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國商務部與德國經濟合作與發展部簽署《關于加強經濟技術合作的聯合意向聲明》;
2011年,中國財政部與德國聯邦財政部簽署《關于加強財經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2012年,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進一步促進雙向投資的聯合聲明》、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建立中德經濟顧問委員會的聯合聲明》;
2013年,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中德企業投資合作提供法律支持聯合聲明》;
2014年,中國與德國簽訂了新的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及其議定書。中國與德國政府簽署《中德合作行動綱要:共塑創新》、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能源部簽署《關于加強市場監管領域法律與政策交流的聯合聲明》、與德國聯邦經濟合作與發展部簽署《關于發展合作的聯合意向聲明》、中國與德國簽署《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2015年,中德發表《首次中德高級別財金對話聯合聲明》;
2016年6月12日至14日,李克強總理與默克爾總理共同主持第四輪中德政府磋商期間,兩國發表《第四輪中德政府磋商聯合聲明》,中德相關部門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教育與研究部關于繼續推進中德創新平臺和青年創新創業伙伴計劃的聯合意向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交通和數字基礎設施部關于第五代移動通信網絡戰略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環境、自然保護、建設和核安全部關于加強中德環境伙伴關系合作的聯合意向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交通與數字基礎設施部關于加強交通與燃料戰略及政策措施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食品與農業部關于加強可持續農業領域合作的共同意向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經濟合作與發展部關于成立中德可持續發展中心的聯合意向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經濟和能源部在中德經濟合作聯委會框架下的聯合意向聲明》。
2017年5月31日至6月1日,李克強總理正式訪問德國并舉行中德總理年度會晤,并發表了包含11項合作文件的成果清單。
聯委會在促進中德經貿合作方面的具體作用體現在以下三點:首先,落實兩國領導人在經貿領域達成的重要共識,探討中德、中歐經貿合作中的熱點問題,鞏固和推進雙邊經貿關系,為企業合作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其次,傾聽企業呼聲,了解企業訴求,解決企業關切。在雙方部長和高級官員舉行政治磋商后,通過舉辦中德經濟合作圓桌會,為兩國經濟界代表與雙方官員進行直接對話搭建了有效平臺。通過下設工作組促進特定領域的政策協調、務實合作。第三,聯委會可以根據雙方的交流需要下設不同業務重點的工作組,由司局級或處級官員牽頭負責,目的是推動專業部門和企業間的對接與交流。目前,中德經濟合作聯委會下設1個標準化委員會和煤炭、法律、服務領域合作及生態園4個工作組。以法律工作組為例,經過雙方10余年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工作組先后完成了《中德貨物貿易示范合同》《中德技術轉讓示范合同》《中德合資合同文本》等法律項目,為兩國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了可資參照的合同范本。2015年7月中德雙方撰寫完成并共同發布了《中德投資并購指南》,為有意在對方國家進行并購的投資者提供了實用性說明和指導。這些均為兩國企業開展務實合作營造了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環境。
經顧委中方秘書處設在商務部歐洲司,德方秘書處在德國經濟部對外經濟政策司。截至2021年底,兩國總理共7次同中德經濟顧問委員會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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