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3日至26日,第五屆“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論壇在香港舉辦,來自近50個國家和地區稅務部門、13個國際組織和40余家中外跨國企業代表共500余人參與。
論壇達成了《第五屆“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論壇聯合聲明》總結合作機制成立以來的工作成效,展示第五屆論壇成果,明確就深化稅收征管合作達成的系列共識,對共同關切的問題探討形成解決方案。其倡導相關方共同參與構建更加透明、高效、可預期的稅收合作機制,并加強同其他區域性和國際組織合作,為企業提供更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稅收環境。
至臻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作為一家綜合性的、國際化的老牌會計師事務所,經常會協助企業搭建海外控股架構,設立海外業務運營團隊。為了更好協助廣大的客戶群體,本期文章將針對香港的稅收體系進行詳細的講解分析。
? 【利得稅(企業所得稅)】
香港只對各行業、專業或商業取自或來自香港的利潤征收利得稅。稅率是按法團或法團以外人士的稅率納稅:法人的稅率為16.5%,法人以外的人士稅率則為15%。
(1)香港特區政府于2018年4月1日起實施利得稅兩級制。在利得稅兩級制下,法團及非法團業務(主要是合伙及獨資經營業務)首200萬港元應評稅利潤的利得稅率將分別降至8.25%(稅務條例附表8所指明稅率的一半)和7.5%(標準稅率的一半)。法團及非法團業務后超過200萬港元的應評稅利潤則分別繼續按16.5%和標準稅率15%征稅。
(2)企業支付的股息無需繳納預扣稅。企業收取的股息也可豁免利得稅,亦不征收資本增值稅。企業和個人(金融機構除外)存放在認可銀行的存款利息收入,可豁免所得稅。虧損可無限期結轉以扣減稅款。
(3)寬松的免稅額制度。對于因興建工業樓宇和建筑物而產生的資本支出,在支出當年,這筆支出的20%可免稅,其后每年的4%免稅;商業樓宇每年也享有4%的折舊免稅額。重新裝修和裝飾樓宇與建筑物而產生的資本支出,分5年等額扣除。如果由最終用戶持有,與制造業有關的廠房及機械設備、計算機硬件、軟件及開發成本的支出,可實時扣除100%。其他可扣稅項目包括借入資金的利息、樓宇和占用土地的租金、雇員工資、壞賬、商標和專利注冊費、科學研究支出以及雇員退休計劃供款等。
? 【薪俸稅(個人所得稅)】
來自香港任何辦事處或受雇工作的收入都需繳納薪俸稅。應繳稅的收入包括傭金、紅利、酬金、津貼(包括教育津貼)以及其他額外津貼。因在香港提供服務而取得的收入和任何長俸也須課稅,應付稅款按比例累進,稅率由2%至17%不等。然而,每名納稅人需繳納的稅款不會高于其總收入的15%。另外,內地居民在任何評稅年度留港不超過183天,可豁免繳納薪俸稅。
? 【房地產稅】
香港的房地產稅制覆蓋了房地產的取得、持有和流轉環節。在取得環節,開征印花稅;在流轉環節,開征利得稅;在持有環節,涉及三個稅種——差餉稅、物業稅以及地租。具體計征方式如下:
(1)印花稅
若是香港永久居民名下無任何住宅物業,首置印花稅具體稅項稅率由0.01%至4.25%不等,隨買入單位的樓價上升而有所不同。若具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但非首次置業人士,則需在買樓的過程中繳付樓價的15%作物業印花稅。2016年11月起,香港全面提高買賣住宅物業印花稅率,稅率統一調高至交易額的15%,由于此前香港特區政府一直對非香港永久居民購房征收15%的買家印花稅,因此,政策調整后非香港永久居民在港置業繳稅率將達房價的30%。
另外,香港特區政府為了遏制短期炒賣設定了額外印花稅,只要買家在購入房屋后36個月內出售該房屋,就要支付最高達樓價20%的額外印花稅,市場亦將這36個月稱為禁售期。
(2)差餉稅:
這是針對不動產的課稅,課稅對象為土地及建筑物,包括廣告牌等構筑物。物業無論是自用還是出租均需繳納,產權人和使用人都有責任繳納。稅基為香港差餉物業估價署評定的應課差餉物業租金的市場價值,即應納差餉租值,這一估值每年10月重估一次,稅率為5%;
(3)物業稅:
物業稅的最大特征在于只對實際租金征稅,物業空置或者不收租金的物業不予征收。稅基為年度租金中扣除差餉和占租金20%的修理、保險、地租等費用后的余額,簡稱應評稅凈值。為了避免重復征稅,對于商業物業、有限公司,如果來自應課稅物業的收入已包括在納稅人所得的利潤內評定利得稅,該物業可從利得稅中抵消物業稅。目前稅率是15%。
(4)地租
地租是特區政府根據土地契約向有關業主征收的款項,不論物業是被占用還是空置,均須繳納。業主所繳納地租款額是固定的,或者隨課差餉租值的變動而改變,根據有關物業的土地契約所屬類別而定。地租由差餉物業估價署負責征收,征收額相等于該物業差餉租值的3%。
? 【避免雙重征稅】
根據《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如果內地居民在香港從事受雇活動取得報酬,須在香港交納薪俸稅,但是如果符合下列三個條件,該人士在香港的收入可豁免繳納薪俸稅:
(1)在該日歷年中在香港連續或累計停留不超過183天;
(2)該項報酬并非由香港雇主或其代表支付;
(3)該項報酬不是由雇主設在香港的常設機構負擔。183天,可豁免繳納薪俸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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