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費用是指為新產品和新工藝進行構思、開發和制造,進行工序、技術規范、規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設計等發生的費用。包括為獲得創新性、創意性、
突破性產品進行的創意設計活動發生的相關費用。
(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歸集口徑:
指企業在新產品設計、新工藝規程制定、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過程中發生的與開展該項活動有關的各類費用。
(三)區別:
1)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設計費用比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范圍更廣。會計核算上對于設計費用、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設計費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中設計費用三者可能都會存在不同。而且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中設計費用口徑最小。實務中加計扣除的政策規定采用正列舉方式,只能扣除政策中列舉的幾類設計費用。
2)設計費一般是設計院等開具的,一般的咨詢管理公司開具的咨詢服務費不屬于設計費用。需要提供合同、發票及支付憑證等作為備查資料。
裝備調試費用是指工裝準備過程中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研制特殊、專用的生產機器,改變生產和質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標準等活動所
發生的費用。
為大規模批量化和商業化生產所進行的常規性工裝準備和工業工程發生的費用不能計入歸集范圍。試驗費用包括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田間試驗費等。
(二)區別:
涉及裝備調試費用與試驗費用,高新技術企業單獨列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未單獨列示。而高新技術企業涉及的裝備調試費,可能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中,存在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中。而高新技術企業中的試驗費,可能存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中,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這類項目中。也就是高新技術企業歸集裝備調試費用,試驗費用口徑比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廣。
其他費用是指上述費用之外與研究開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
論證、評審、鑒定、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會議費、差旅費、通訊費等。
此項費用一般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 20%,另有規定的除外。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歸集口徑:
其他相關費用指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
此類費用總額不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 10%。
(二)區別:
①費用歸集范圍有所不同
加扣:不包括辦公費、招待費、交通費(指除記入差旅費外的本地交通費)、通訊費。
高新:不包括辦公費、招待費、交通費(指除記入差旅費外的本地交通費),包括通訊費,但發票抬頭需要開具公司名稱不能開個人抬頭。
加扣:包括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
高新:不包括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
②其他費用扣除限額不同
加扣:可加計扣除的其他相關費用都不得超過該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 10%。《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21 年第 28 號)規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同時開展多項研發活動的,由原來按照每一研發項目分別計算“其他相關費用”限額,改為統一計算全部研發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
高新:其他相關費用,一般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 20%,另有規定的除外。
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是指企業委托境內外其他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研究開發活動成果為委托方企業擁有,且與該企業的主要經營業務緊密相關)。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按照實際發生額的 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總額。
(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歸集口徑:
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 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并計算加計扣除,受托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委托方與受托方存在關聯關系的,受托方應向委托方提供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其中,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 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
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上述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委托方與受托方存在關聯關系的,受托方應向委托方提供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三)區別:
①委托合同備案不同
加扣:委托境內進行研發活動應簽訂技術開發合同,并由受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應簽訂技術開發合同,并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相關事項按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及技術合同認定規則執行。
高新:對委外合同是否備案沒有特別要求。
②委托境外歸集范圍有所不同
加扣: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不包括委托境外個人進行的研發活動;高新:高新技術企業對于委托境外研發費用,直接規定沒有。但是根據政策,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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